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: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

发布时间:2024-12-27 12:10:55 来源: sp20241227

   中新网 哈尔滨10月15日电 (记者 刘锡菊)“这个小院不仅是村居法律服务点,也是个人调解工作室、网格驿站和村民议事厅。”近日,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四方山村的“法治小院”,肇源县司法局局长雷维松告诉记者,“法治小院”为当地村民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创新平台。

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四方山村的“法治小院”。刘锡菊 摄

  “与法同行”的横批、“法在民身边典在我心中”的墙绘、摆放各类普法宣传册的书架……走进“法治小院”,普法元素随处可见。大庆市肇源县法学会副会长、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刘诏轩介绍,小院里的“老徐调解工作室”是肇源县司法局为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利用了当地人对基层情况“人熟、地熟、业务熟”优势,进行的多元化工作创新。是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促进“枫桥经验”普惠化的法治作品,坚持专业服务大局与贴心服务村居的“专群”服务理念,统筹协调各方力量,打造出来的一个精品调解工作室。该工作室在法治小院“1+6”服务模式下发挥特色作用,工作室更是对传统调解组织形式的一次探索创新和发展实践,是基层法治服务的再次延伸,力求法治服务“接地气”力争矛盾化解“进家门”,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。

  据肇源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王双武介绍,近年来,肇源县在工作实践中坚持打造“一个品牌”——“肇调源解”,实现矛盾“抓早、抓小、抓了”;完善“一个机制”——非诉讼纠纷机制;突出“三个重点”——信访案件、不动产继承和涉企类案件。坚持以法治乡村新作为夯实基层治理,以基层基础新提升深化诉源治理,完善落实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制度,通过“法治大集”“说和大会”“微信塔群”“便民驿站”,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建议,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求人、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
  “肇调源解”有何寓意?刘诏轩解释,“肇调”的“肇”有开始之意,寓意矛盾纠纷刚刚开始,调解就已进入。“源解”就是从源头解决。“法治小院是传统调解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,也是基层调解组织触角的再延伸。”

肇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隅。刘锡菊 摄

  2018年6月,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。此后,中心集合多方社会力量,深度融合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等资源,搭建起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大调解平台,组建了1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,在财产继承纠纷、医患纠纷、劳动争议纠纷、刑附民领域纠纷、信访纠纷、校园纠纷、消费纠纷、金融纠纷、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等各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经过几年的发展,在人民调解中心的基础上,逐步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,形成“多中心合一,一中心多用”的工作模式,切实把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缩短到“最后一米”。

调解卷宗。刘锡菊 摄

  肇源县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持续加强调解能力建设,着力构建“大调解”工作格局,年均调解案件1200余件,助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(完)

【编辑:田博群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