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12-27 18:56:02 来源: sp20241227
中新社 北京12月20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通报,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王雪峰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于近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,被告人王雪峰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、秘书长、副书记、常务副书记,河北省监察厅厅长,唐山市委书记,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检察机关同时起诉指控称,被告人王雪峰利用退休前担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的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公开资料显示,王雪峰系1954年生人,长期在河北工作,于2018年卸任。今年1月,官方通报王雪峰被查;7月,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。他被指“搞拉票贿选,大肆买官卖官,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”“在干部录用中弄虚作假为亲属谋取利益”“毫无纪法意识,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”等。(完) 【编辑:付子豪】